程谦默默地在谭斯锦的房门口坐了半个晚上,最后,等整座公寓只剩走廊的灯还亮着,他才木然起身,离开了。
他的大脑像是屏蔽掉了一切美好的信号,所有的色彩在眼中呈现的只有灰败,谭斯锦的话像一团解不开的咒语一样勒紧了他的心,让他无形中感到窒息。
回到住所,他倒在那张两个人曾不眠不休地交缠的床上,无法入睡的痛感一遍又一遍撕裂着他的脑袋,他的意识徘徊在清醒与入睡之间,又无数次被可怕的噩梦侵袭。
直到最后,他实在无法承受这种折磨,只好打开了那个久违的抽屉,将几瓶药了取出来,囫囵吞了下去,药效发挥地很快,不一会他便像被人闷了一棍一样昏睡过去。
再次睁开眼,他是被手机的震动吵醒的,脑袋仍像裂开一般疼,他强撑着睁开眼皮,抓起手机接起了电话。
“你人呢?没事儿了吧?”
是苟挽星,他应该是酒醒了想起自己,才打过来的。
“没事,”程谦咬牙忍了忍,见窗外已大亮,“下午有别的安排吗?陪我去打球吧。”
苟挽星听出了他的不对劲,转念一想,问道:“你吃饭了吗?妈的我好饿,你等我去找你。”
“好。”程谦弱弱应了一声,另一头随即挂断了电话。手机从他手中贴着脸缓缓滑落,他想要起身,却觉得浑身使不上力气。
隔了一段时间不吃药,副作用竟然这么大。他想着,咬咬牙还是爬了起来。
打开冰箱门,里面已经没什么吃的了,他抽出瓶冰水拧开喝,冰凉的刺激冲刷着下了肚,凉意瞬间冲上大脑,倒是令头痛稍稍缓解了一些。
他随意套上件衣服,抓起手机下了楼,又顺便给苟挽星发了条信息。
「面馆见。」
等苟挽星到了面馆,热气腾腾的两碗面已经摆上了餐桌,程谦见他进了门,抓起筷子就开始往嘴里扒。
“昨晚没发生什么吧?”苟挽星见他闷头吃东西,边抽筷子边问他。
“没有,”程谦喉头滚了两下,将食物咽下去,“他回学校宿舍了,什么都没发生。”
苟挽星不可置信地看着他:“我靠,你竟然没跑上去把他办了,够能忍的。”
程谦抬眼盯了他一下,但杀气转瞬即逝,没什么魄力:“他就是去跟朋友见个面,我要是唐突地出现,不招人烦吗?”
苟挽星最看不上他这副模样,急哄哄道:“不是,你们俩都上了几回床了,磨磨唧唧的有意思吗?除非你俩就是炮友,那当我没说。”
苟挽星挑起面条呼呼吹起,迅速开吃,对面的程谦倒是放下了筷子,沉默了许久才突然问:“傻狗,你说,我喜欢他,是因为信息素吗?”
苟挽星嘴角抽了抽,实在是看不下去他那失魂落魄的表情,语气越说越急:“都什么跟什么啊,感情这种事情,不就是你闻闻我我闻闻你,合拍就好了啊。老天让我们有信息素,不就是为了更方便找到对方吗?什么叫一见钟情啊,匹配度高不是锦上添花的事情吗?我放着适合我的Omega不去喜欢,我图啥呢?你要是给我一个肤白貌美大长腿匹配度还高得可怕的Omega,我求之不得,我得感谢我是十八辈祖宗!”
程谦呆呆地看着他像连珠炮一样地喋喋不休说了一通,整个人如同被强行扭转了逻辑开关。苟挽星的话一股脑灌进了他的耳朵,不由分说,直白露骨,却是字字珠玑,在咀嚼完这些话以后,程谦的眼睛慢慢亮起来,在矛盾中重新燃起希望。
他终于找到了那个说服自己的理由,原来就是如此简单。为什么要在乎信息素呢?喜欢原本就是没有理由的啊。
他的表情松弛下来,脸上即将浮起个笑容,然而大脑在这时却突然像被雷击中,狠狠痛了一下,让他忍不住捂着太阳xue闷哼了一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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